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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我院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一级学科、化学工程(085602)专业领域尚有部分调剂名额,特制定本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调剂生的复试分数线、名额及调剂开通时间
(一)复试分数线、调剂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国家分数线 |
调剂名额 |
计划类型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全日制 |
单科34(满分100分) 单科51(满分150分) 总分263 |
13 |
普通计划 |
085602 |
化学工程 |
全日制 |
23 |
普通计划 |
(二)调剂复试比例及调剂名单
1.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300%。
2. 调剂复试名单另行发布。
(三)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开通时间:2024年4月8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当天)凌晨0:00点至14:00,若还未满员,适当延迟关闭时间。
三、调剂原则及要求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调剂原则及要求如下:
(一)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及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原则上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四)对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结合我院调剂名额及差额比例,调剂具体规则如下:
1.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一级学科,根据以下情况依次接收调剂申请,同等条件下,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至低依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若排名末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复试: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化学工程(081701)、化学工艺(081702)、生物化工(081703)、应用化学(081704)、工业催化(081705),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科目相同;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化学工程(081701)、化学工艺(081702)、生物化工(081703)、应用化学(081704)、工业催化(081705),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科目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相近专业,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科目相近,依次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大类(0805)、环境科学与工程大类(0830)、食品科学与工程大类(0832) 、轻工技术与工程大类(0822)、林产化学加工工程(082903)、冶金工程大类(0806)、生物医学工程大类(0831)、化工过程机械(080706)、生物工程大类(0836)、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082103)、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082604)、安全科学与工程大类(0837)、 矿业工程大类(0819)、机械工程大类(0802)、信息与通信工程大类(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大类(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类(0812)。
2.化学工程(085602)专业领域,根据以下情况依次接收调剂申请,同等条件下,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至低依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若排名末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复试: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化学工程(085602)专业领域,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科目相同;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化学工程(085602)专业领域,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科目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化学工程相近专业,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科目相近,依次为:材料与化工(085600)、材料工程(085601)、冶金工程(085603)、轻化工程(085606)、林业工程(085605)、纺织工程(085604)、资源与环境大类(0857)、储能技术(085808)、清洁能源技术(085807)、生物与医药大类(0860)、机械大类(0855)、电子信息大类(0854)、化学工程与技术大类(0817)、化工过程机械(080706)、冶金工程大类(0806)、材料科学与工程大类(0805)、环境科学与工程大类(0830)、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082103)、皮革化学与工程(082204)、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082604)、林产化学加工工程(082903)、生物工程大类(0836)、安全科学与工程大类(0837)、安全技术及工程(081903)、生物医学工程大类(0831)、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083203)。
(五)我院不接收分数低于国家复试B类分数线的调剂考生。
(六)我院不接受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
(八)考生确认通知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对于未按时确认的考生,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联系后仍未确认的,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调剂生复试资格审查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考生复试前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一)所有复试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学院备存)进行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张(及同版电子照片);
4.学生证或毕业证和学位证
(1)应届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4)同等学历考生: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5.学籍学历在线认证:
(1)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
6.成绩单:
(1)应届生: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2)往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3)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所修学分证明;
(4)同等学历考生:证明本人达到本科学力的材料(如外语过级证书、学术论文等);
7.《我校202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1),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若无工作单位可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往届生档案存放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则可盖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公章;应届生可盖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公章)。
8.《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附件2)。
9.复试费缴纳的电子缴费凭证(缴费流程见附件3)。
(二)非“双少”的定向考生须提供:
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4,一式三份)。
(三)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
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须提供《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凡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考生须在复试报到当天按要求提交材料于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经学院上报学校后可在任何时候取消其研究生录取、学习资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所有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参加复试。
3.身份证丢失、学生证丢失的处理:
(1)身份证丢失的,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丢失的,需由所在学习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五、调剂复试安排
(一)调剂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
项目内容 |
地点 |
考生注意事项 |
4月11日 (星期四) |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政审、缴费 |
南校区化工学院A232、A230室 |
携带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9项,详见资格审查章节) |
4月12日 (星期五) |
上午9:00--11:30 |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政审、缴费 |
南校区化工学院A232、A230室 |
携带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9项,详见资格审查章节) |
下午14:00--16:00 (2小时) |
《大学化学》笔试 |
南校区第1教学楼B408、B409、B410、B411教室 |
凭准考证、身份证,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诚信考试,严禁任何作弊行为 |
4月13日 (星期六) |
上午08:40--09:30 |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面试顺序抽签 |
南校区第1教学楼B408、(候考室) |
准时到场,凭准考证、身份证进行面试顺序抽签 |
上午09:30--12:30 |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 综合面试 |
南校区第1教学楼B410、B411、B413、B414、B415教室 |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考场。不能携带任何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
下午13:00--14:00 |
化学工程专业 面试顺序抽签 |
南校区第1教学楼B408、B409(候考室) |
准时到场,凭准考证、身份证进行面试顺序抽签 |
下午14:00--19:30 |
化学工程专业 综合面试 |
南校区第1教学楼B410、B411、B413、B414、B415教室 |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考场。不能携带任何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
注意: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外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
1.专业素养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表达和逻辑能力、思维与反应能力,考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2.外语听说能力
主要考察学生听、说外语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外语为主。
3.综合素质
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2)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复试方式与成绩:以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1)专业课笔试科目:《大学化学》,笔试时间2小时,笔试分值100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成绩分值2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专业素养(含创新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项。其中专业素养150分(含专业能力120分、综合素质成绩30分);英语听说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三)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规范
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笔试成绩加综合面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复试成绩=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其中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综合面试环节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该项不计分,但作为是否录取的依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加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依据。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加分项目
复试加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严格审核。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与“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复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录取
(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再分别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顺延录取。
(三)体检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见附件6)。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注意:拟录取考生须提交体检报告结果。体检报告制作成pdf格式扫描件以电子压缩包的形式(邮件及压缩包均命名为:姓名+考生编号+体检报告,例“张三106723030100000体检报告”)发送至tyc1286太阳成集团杨老师邮箱:446478679@qq.com,开学报到时将以上材料原件提交审核、复印件存档。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 体检不合格者。
3.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不含60分)者。
注意:考生确认拟录取通知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对于未按时确认的考生,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联系后仍未确认的,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费用
1.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专业(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时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若同时参加本校另一个专业面试需另行缴费。缴费流程详见附件3。
2.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包括申请复核复试成绩,详见附件7),学院当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括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1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九、监督
我校纪委、省监委驻我校监察专员办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调剂复试名单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我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2.诚信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所有复试考生复试开始前签订《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2)。
3.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复试过程中禁止个人私自录音、录像,禁止将复试过程中的任何信息以任何方式和途径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复试资格。
5. 本细则由tyc1286太阳成集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文件和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方式
电话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1.tyc1286太阳成集团研究生培养科(化工学院楼A232室)
杨老师 电话:18685144303,邮箱:446478679@qq.com,
李老师 电话:13158079965,邮箱:2522165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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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tyc1286太阳成集团研究生招生复试监察组 (化工学院楼A230室)
陈老师 电话:13885087567,邮箱:493170818@qq.com。
附件:
附件1:我校202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2: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
附件3:我校2024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附件4:我校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附件5: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附件6:我校2024年研究生入学体检表
附件7:tyc1286太阳成集团202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tyc1286太阳成集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