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不包括范围
1、已获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等资格的毕业生。
2、港澳台及华侨生源、外国留学生。
3、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的毕业生。
二、就业协议书填写事项
1、毕业生情况及意见
各项内容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其中:
1)毕业时间:填写为“XXXX年7月1日”。
2)政治面貌:填写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群众”。
3)培养方式:填写为“非定向”。
4)专业:填写本人毕业专业名称,不得填写辅修专业。
5)学制:本科毕业生填写为“四年制”或“五年制”。
6)学历:规范填写为“本科”。
7)毕业生意见:待与用人单位签约时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经与单位协商,我自愿到XX(注:单位名称)工作。”。
2、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
各项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
3、学校情况及意见
1)学校联系人:填写为“单长舟”老师。
2)联系电话:填写为“0851-83610441”。
3)邮政邮编:填写为“550025”。
4)学校通讯地址:填写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我校十里河滩校区招生就业处”。
5)院系意见:由毕业生所在学院签章。
6)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由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章。
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